示范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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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签订合同时或之后补充仲裁协议选择本委员会仲裁的规范和有效条款是:

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仲裁。

2、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湛江当地仲裁机构依其规则仲裁。

3、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国际仲裁院(或湛江仲裁院)依其规则仲裁。


如果是签订合同的同时需要作出仲裁即先予仲裁,合同最后条款写上:“本合同当事人均同意在签订或履行以上全部条款的同时约定以调解的方式,提交湛江仲裁委员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以仲裁法律文书的形式确定各方权利义务,在一方不履行时,另一方直接申请法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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